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各方面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在世界政治格局中,我国已是团结广大发展中国家的一个主导力量。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中国走上了伟大的民族复兴之路。改革从农村开始,经过40年的努力,现在农业生产稳定发展,粮食年产量已多年稳定在6亿吨以上,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迈出新步伐,农民就业门路广泛,收入持续增长,2017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13000元,农村民生全面改善,脱贫攻坚战略取得决定性进展,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显著加强,农村社会稳定和谐。农业、农村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为国家的发展奠定了牢固的基础。在这样的良好基础上,党的十九大适时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战略部署,在随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了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
实施乡村振兴,工作是全方位的。其中产业振兴是一个重要的基础。要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在实现农业现代化过程中,要建立相应的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产业体系。现代化的生产经营体系必须是规模化、组织化的。农村改革是从原来人民公社集体生产变革为实行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开始的,这是适应当时主要是手工劳动的传统农业耕作方式具有的生产力状况的,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促进了生产的发展。经过几十年的努力,现在,农业生产力已有很大变化,比如: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已超过66%,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已达到57.5%。农业生产力要素的变化要求农业生产要组织起来,实现规模经营。改变生产关系、生产方式,才能适应和进一步推动生产力的发展。下面谈几点认识和想法。
一、推进农业现代化必须实行规模经营
1.生产规模化才有利于机械化。太分散的小地块或过小的养殖单位难以实行机械化。
2.有规模的生产才便于统筹规划,统一种养种类、品种,统一生产资料批量购买和使用,实现统一的产品标准,形成品牌,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3.规模化生产有利于实现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形成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产业体系,从而增加产品附加值,提高经济效益。
4.规模生产有利于生产环境治理,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保护生态环境。
二、实现规模经营需要发展新的经营主体
要重点引导支持农民专业生产合作组织的发展现在新的经营主体主要有三类,即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生产合作社。到2017年底,各类新的经营主体已超过300万家。其中,全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201.7万家,入户农户11759万户,占全国农户的48.1%,平均每个合作社近60户。
三类农业经营主体在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中都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我是比较倾向于要重点支持发展农民专业生产合作组织的。原因是:在中国的情况下,家庭农场由于农民经营能力、资金和土地资源等因素的限制,难以形成很大的生产规模。而农业企业虽然一般资本实力和管理技术力量较为雄厚,但农民一般只是被雇用,收入主要是工资,而且农民和企业主之间的利益往往难以协调。农民专业生产合作组织,主要是农业生产经营者自愿联合,参加入股,民主管理,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合作性组织,既利于实现农业现代化,又能使农民更多地获得利益。所以从2007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在发展中逐步规范化
2007年以来,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了法规,各地党政领导很重视,农民也有积极性,所以发展很快。但是尽管有了法规,农业部也发布了示范章程,但不规范的合作社还大量存在。当然,由于我国农民整体素质较低,办专业生产合作组织也是新事物,缺乏经验,指导辅导力量不足,存在不规范的合作社是必然的。在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要边发展边规范,真正把专业合作社办好。
目前不规范的情况,我接触到的主要是由专业大户领办的,没有按照合作社的要求办。没有做到民主管理、利益均沾。我在一些地方看过一些柑桔合作社,是由原来从事柑桔销售的专业大户领办的。专业大户和入社农户的关系实际是合同收购,产品由专业大户集中销售,领办的专业大户也给入社农户一些技术指导和供应生产资料的服务,柑桔销售后有的还给入社农户返还一些利润,但大部分利润是领办的专业大户得到了。这种合作社实际上是专业大户加农户,挂合作社的牌子。另外,有的农产品加工、收购运销企业也有和农民组成合作社的,但这些合作社实际上是企业加农户的模式。
专业合作社也有许多办得好的,管理也很规范。我曾在河南省荥阳县调查过一个养猪生产合作社。这个合作社是从原来的养猪科技协会重组转过来的。社员自愿入股,民主管理,有统一完善的生产技术服务,肉猪由合作社统一集中销售,利润合理分配,还留公积金。我去调研当年,他们认为当地屠宰企业收购价格较低,直接卖到上海的屠宰企业价格较高,所以他们是集中运到上海卖的。如果个人去卖是运不到上海的。我问过入社农户,他们都说合作社好,很满意。

四、要加强对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指导帮助和支持
我认为,要加快和规范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需要做好四方面的工作:
1.要向农民作好宣传和示范。要对农民进行有关专业合作社法规、示范章程的深入宣传,使他们明白为什么要发展专业合作社,参加合作社有什么好处,怎样组织管理专业合作社。同时要使农民弄清楚现在的专业合作社和建国初期组织的社区性的合作社以及后来的人民公社的区别,避免回到社区性合作组织的老路。因为社区性合作组织很容易成为福利型的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的合作性组织。讲清楚它们的区别可以消除群众的疑虑,端正办专业合作社的方向。
2.要组织一批干部帮助发展和规范已办起来的专业合作社。由于中国农民的情况,尤其是在中西部地区,组织专业合作社不能只是号召,靠农民自发去发展。需要有一批干部经过学习培训,在农村帮助农民组织专业合作社,并帮助合作社建立健全组织和管理制度。农村基层干部、农业系统的农经管理人员、农业技术人员都要大力支持、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管好合作社,发展生产,发展经济。
3.要培训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骨干力量,包括合作社领导、管理人员、财会人员、农技人员、营销人员。中等职业学校、农业广播学校都要大力开展培训工作。
4.国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要给以更多的支持。在农业基本建设投资中,要更多地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包括农田基本建设、设施农业建设、农产品加工、贮运等设施的建设。农产品加工和营销的税收给以更多的减免,或返还给合作社作为公积金,鼓励扩大再生产。金融和保险部门要在信贷上保险上积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帮助合作社更好地稳定地发展。
(原农业部党组书记、部长 陈耀邦)